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重文理人〔2017〕2号)文件精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余额实行年度申报发放。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购房补贴/安家费超出30万元,且余额尚未发放完的引进人才。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根据《购房补贴/安家费余额发放标准》(见附件1),将符合标准的成果填入《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余额发放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其中论文电子版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下载PDF格式。已用于申报发放购房补贴/安家费余额的成果不再提交。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位引进人才,务必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314@126.com。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49891713
教工部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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