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8年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切实开展并落实好今年毕业学生户籍办理相关工作,经安全管理处与永川区凤凰湖派出所多次沟通协商,按照派出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不再统一为学生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需学生自行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现将2018年毕业生户籍办理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回原籍的学生凭毕业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本人到永川区凤凰湖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可以代办,代办人需要出示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有效时限内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清上户手续。
二、迁往工作所在地(非原籍)的学生,需要在就业当地派出所出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到永川区凤凰湖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可以代办,代办人需要出示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有效时限内到就业当地派出所上户。
三、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户籍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和人社局接收函及详细接收地址,到凤凰湖派出所直接办理迁移证,并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上户即可。
四、如不能按期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可以持肄业证明或相关未毕业证明到凤凰湖派出所办理迁回原籍的手续。
五、户口暂不迁移的,毕业后可以在学校代管两年,两年后需尽快自行到派出所办理迁出。
六、温馨提示:
1、办理地点:凤凰湖派出所户籍窗口;中山路街道办事处户籍窗口。均可办理。
2、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请各位同学在有效期内拿到相应派出所及时上户,超过有效期将不能上户,学生即成为没有户口的黑户,届时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49891979
重庆文理学院安全管理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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