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全国优秀教师1名(限推荐思政理论课教师)、重庆市教育系先进个人1人,永川区优秀教师3人,永川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1.全国优秀教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优秀教师”:
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⑵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⑶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⑷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⑸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2.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 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⑴长期坚守教育管理工作一线,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工作无私奉献,刻苦钻研;
⑵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所从事的工作质量和创新效果好,所在单位和同事公认;
⑶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育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3.永川区优秀教师。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严谨笃学,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为永川职业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永川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永大中专院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后勤管理服务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开拓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建设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选并于2019年7月12日17:00前,将2019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报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室),同时提交电子件。
联系人:冯 英 电话:49891713
电子邮箱:435131465@qq.com
附件:
教工部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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